【導讀】2025年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已經公布,湖南專升本招生簡章欄目已經為大家準備好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5年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
湖南財政經濟學院是國家“雙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高校、湖南省“雙一流”建設項目應用特色學科建設高校,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財經特色鮮明、區域優勢明顯的全日制財經類本科院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5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湖南財政經濟學院,英文名稱為: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學校有兩個校區,主校區位于湖南省長沙市湘江新區楓林二路139號,雷鋒校區位于湖南湘江新區(長沙高新區)雷鋒街道黃橋大道。學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湖南省教育廳主管、湖南省財政廳協管,辦學層次及類型為全日制公辦本科。
第三條學校培養的專升本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湖南財政經濟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省專升本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專升本招生工作的決議,負責制定專升本招生政策,研究、決定專升本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紀委監察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專升本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專升本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廣大專升本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學校在教務處設立專升本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小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有關專升本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對象
第八條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含免試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一)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符合相關要求。
(二)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含高職院校、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及本科高校的專科畢業生,以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為準);符合退役大學生免試報考資格的應、往屆退役大學生。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在校及入伍期間受到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且在報名前還沒有解除處分的。
2.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仍處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報名參加過專升本普通計劃考試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含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九條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54號),我校2025年專升本招生計劃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一)普通計劃。僅面向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其中,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繼續實施脫貧計劃,安排適量招生計劃招收脫貧家庭的學生。
(二)免試計劃。分為退役大學生免試計劃(簡稱退役免試計劃)及競賽獲獎學生免試計劃(簡稱競賽免試計劃)。各高校免試計劃單獨下達,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只能選擇一類報考。
1.退役免試計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大學生可報考:(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應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學生;(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在校生(含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繼續完成學業并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重新參加高考錄取取得其他學校的學歷除外);(3)具有我省戶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在校生(含新生)或畢業生在我省應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歷的退役大學生。
2.競賽免試計劃。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截止到2025年3月底)獲得下列競賽獎項之一的可報考:(1)獲得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爭奪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金、銀、銅獎),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金獎);(2)獲得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原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所有團隊成員、銅獎排名前三的團隊成員。
根據《湖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規定,考生依據高職(專科)所學專業(類)選報我校對應本科專業。2025年我校專升本招生的本科專業及預公布計劃具體如下: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預公布,具體計劃人數以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數為準) |
1 | 120203K | 會計學 | 40 |
2 | 020301K | 金融學 | 40 |
3 | 120202 | 市場營銷 | 40 |
4 | 120206 | 人力資源管理 | 40 |
5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0 |
6 | 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80 |
7 | 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40 |
8 | 120801 | 電子商務 | 40 |
9 | 50262 | 商務英語 | 60 |
10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0 |
11 | 120403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40 |
12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0 |
13 | 120404 | 土地資源管理 | 40 |
14 | 120105 | 工程造價 | 40 |
15 | 70503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40 |
16 | 120210 | 文化產業管理 | 30 |
17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0 |
18 | 050306T | 網絡與新媒體 | 40 |
19 | 040207T | 休閑體育 | 30 |
合計 | 800 |
說明:各專業招生計劃包含退役大學生和競賽獲獎學生免試計劃,最終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省教育廳下達為準,學校將在招生網另行通知。
第五章報名及填報志愿
第十條報名。所有考生于2025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信息管理平臺”(簡稱“專升本信息平臺”,網址:https://zsb.hneao.cn)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確認個人信息。其中,退役大學生和競賽獲獎考生還需上傳本人標準證件照及身份證、畢業證、退役證(2025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證的須提供部隊開具的證明材料)、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相關證明、獲獎證書等有關證書證件的掃描件。
第十一條志愿填報。專升本志愿分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報安排在3月23日8時至25日17時,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錄取完成后進行,其中,普通計劃在首次志愿錄完后于5月下旬設一次征集志愿,免試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填報征集志愿,具體征集志愿填報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填報志愿。
首次志愿填報期間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報情況,考生要在退役免試計劃、競賽免試計劃、普通計劃(含脫貧計劃)中選擇一類報考,并按照《對應目錄》要求填報1所本科學校的1個對應專業。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免試生、脫貧家庭畢業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報相應計劃的志愿。
普通計劃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時選擇5所本科學校各1個對應的專業,但必須選擇統考科目與本人的考試科目相一致的專業。征集志愿不設脫貧計劃。
考生填報專業不符合《對應目錄》要求的為無效志愿。其中,對于競賽免試生,如獲獎賽項能對應本科專業,須填報賽項所對應的專業才能享受免試政策;獲獎賽項不能對應本科專業的,選擇考生專科專業所對應的本科專業才能享受免試政策。競賽免試生如選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專業,只能參加普通計劃的考試及錄取。
第六章資格審核
第十二條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54號),由省教育廳相關部門、生源高校等單位對報考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工作貫穿專升本考試錄取全過程,一經發現資格造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七章測試及考試
第十三條免試生測試
退役大學生、競賽獲獎免試生實行免文化課考試,學校依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免試專升本的測試工作在3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具體時間由學校另行通知。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本校組織的統一考試及錄取。免試生測試必須在正式測試前按時完成繳納相應的測試費用,繳費具體要求如下:
(一)收費標準:130元/人。
(二)收費方式:由學校統一收取,具體方式將在《湖南財政經濟學院2025年專升本考試招生免試生綜合測試方案》中另行通知。
(三)免試生測試繳費日期:2025年3月26日8時至3月27日17時止。未繳費者視為放棄測試資格。
第十四條普通考生考試
(一)普通考生考試繳費
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收費標準為130元/人,統一通過“瀟湘專升本”APP(從https://zsb.hneao.cn/ks頁面掃碼下載)完成。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繳費時間與志愿填報時間同步,為3月23日8時至3月25日17時。
(二)考試科目及各科目分值
1.2025年專升本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統一組考,統一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和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制定命題、組考、錄取等工作細則。
考試科目由公共科目和專業綜合科目組成。公共科目實行省級統一命題;專業綜合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
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如下:
序號 | 專業名稱 | 統考科目一 | 統考科目二 | 專業綜合科目三 | 加試科目 |
1 | 會計學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會計學(200分) | 無 |
2 | 金融學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金融學綜合(200分) | 無 |
3 | 市場營銷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市場營銷綜合(200分) | 無 |
4 | 人力資源管理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人力資源管理綜合(200分) | 無 |
5 | 物流管理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物流管理綜合(200分) | 無 |
6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計算機專業綜合(200分) | 無 |
7 | 電子信息工程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電子技術綜合(200分) | 無 |
8 | 電子商務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電子商務綜合(200分) | 無 |
9 | 商務英語 | 大學英語(150分) | 大學語文(150分) | 綜合商務英語(200分) | 無 |
10 | 行政管理 | 大學英語(150分) | 大學語文(150分) | 行政管理專業綜合(200分) | 無 |
11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大學英語(150分) | 大學語文(150分) |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綜合(200分) | 無 |
12 | 工程管理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工程經濟學(200分) | 無 |
13 | 土地資源管理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土地管理學(200分) | 無 |
14 | 工程造價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工程估價(200分) | 無 |
15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城鄉規劃原理(200分) | 無 |
16 | 文化產業管理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文化產業學(200分) | 無 |
17 | 旅游管理 | 大學英語(150分) | 高等數學(150分) | 旅游管理學(200分) | 無 |
18 | 網絡與新媒體 | 大學英語(150分) | 大學語文(150分) | 網絡傳播學(200分) | 無 |
19 | 休閑體育 | 大學英語(150分) | 大學語文(150分) | 運動解剖學(100分) | 技能測試(100分) |
2.各科目考試大綱另行發布,考生可訪問湖南財政經濟學院招生網查看(https://zs.hufe.edu.cn)。
(三)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5年4月19日至20日(具體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2.考試地點:湖南財政經濟學院主校區(具體考場詳見準考證)。
3.準考證打印:考生在4月16日至4月19日期間可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https://zsb.hneao.cn)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按照我校相關要求做好考前準備。
4.違規處理:在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公布成績及復核程序
1.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https://zs.hufe.edu.cn)查詢考試成績,時間另行通知。
2.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可申請復核。考生填寫《湖南財政經濟學院2025年專升本成績復核申請表》(屆時在成績查詢公告中下載)發送至1454530870 QQ.COM郵箱,逾期不予辦理。成績復核申請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查看成績核查結果。
第八章錄取
第十五條錄取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及“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機制組織進行。
第十六條免試計劃錄取。學校對免試計劃錄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54號)相關規定執行,免試計劃錄取工作在普通計劃考試開考前完成。
第十七條普通計劃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學校各專業生源數和招生計劃1:1的比例,依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其中,首次志愿錄取依據考生的總成績(2門統考公共科目、1門專業綜合科目成績之和,有加試的專業包括加試成績),征集志愿錄取依據考生的兩門統考公共科目成績(不含專業綜合科目成績)。首次志愿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面向未錄取考生進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進行投檔錄取。
錄取過程中出現末位總分相同考生,根據以下同分排位規則進行投檔:按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專業綜合科目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國語言類中非英語類專業,按照大學語文、專業基礎科目、專業綜合科目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十八條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首次志愿錄取時繼續實施脫貧計劃,適當提高脫貧家庭畢業生的錄取率,原則上不得高于本專業常規錄取率10個百分點(均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具體錄取時,脫貧家庭畢業生與其他普通考生統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完成后,如該專業的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率沒有達到比例,通過追加并單列部分計劃錄取脫貧家庭畢業生。
第十九條追加計劃。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計劃不足的情況可追加部分計劃。學校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報省教育廳統籌研究后下達追加計劃。脫貧家庭畢業生考試成績在公布計劃范圍內錄取的,不需要追加計劃,但納入學校該專業錄取比例的計算基數。
第二十條公示。省教育考試院投檔后,學校完成擬錄取并將擬錄取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將在學校招生網(https://zs.hufe.edu.cn)上對擬錄取名單公示7日。
第二十一條專科學歷審核。省教育廳學生處組織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學歷比對核查。不符合畢業條件的將取消錄取資格,符合畢業條件的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學校依據省考試院錄取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錄取查詢。2025年6月5日后,考生可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https://zsb.hneao.cn)或學校招生網(https://zs.hufe.edu.cn)查詢錄取結果。
第九章學籍學歷管理
第二十三條本科學籍學歷管理。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專升本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并于9月底前完成對專升本學生報到入學及學籍注冊工作。學生入校后將加強錄取資格及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等工作,嚴格審核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確保本科學籍注冊信息與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一致。
第二十四條在校學習及畢業。專升本學生入學后進入普通本科三年級學習,在校學習兩年,不得轉專業和轉學,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其畢業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書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二十五條學費收繳。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如有新的收費標準,按省發改委批準的新標準執行。
第十章其他須知
第二十六條本校將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不組織或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七條考生入學報到時,須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對不能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且比對學籍系統未按時畢業的考生,學校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其入學資格無效。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入學時,對考生的身體進行復驗,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病情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同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對在“專升本”招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
第十一章招生咨詢及舉報電話
招生部門:湖南財政經濟學院教務處招生辦
招生電話:0731-88811788、88811755
舉報電話:0731-88811790(教務處)、0731-88811107(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學校郵編:410205
招生網址:https://z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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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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