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5年湖南工商大學專升本招生簡章已經公布,湖南專升本招生簡章欄目已經為大家準備好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5年湖南工商大學專升本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湖南工商大學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湖南工商大學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信息
(一)學校全稱:湖南工商大學,英文譯名為: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二)國標代碼:10554。
(三)學校地址
南校區:長沙市岳麓區岳麓大道569號
北校區:長沙市望城區雷鋒大道10公里處東馬社區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校情概覽:學校是一所院士領銜的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工學、理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創新型一流大學。學校屬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和國家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是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應用型本科高校、全國百強“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等。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學校成立由湖南工商大學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專升本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
第四條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升本選拔工作辦公室(設在本科生院),由本科生院院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升本選拔工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監察專員辦公室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小組,負責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對象
第六條根據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含免試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一)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符合相關要求。
(二)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含高職院校、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及本科高校的專科畢業生,以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為準);符合退役大學生免試報考資格的應、往屆退役大學生。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在校及入伍期間受到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且在報名前還沒有解除處分的。
2.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仍處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報名參加過專升本普通計劃考試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含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
第七條考生通過“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報名。考生需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類)指導目錄》的要求選報對應本科專業。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八條招生專業
2025年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為:金融學、保險學、物流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商務英語、跨境電子商務、旅游管理(專業簡介見附件1)。湖湘工匠燎原計劃招生相關事宜待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發文后另行公布。
第九條招生計劃
(一)計劃分配如下。
(二)免試計劃
1.退役免試計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大學生可報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應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學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在校生(含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繼續完成學業并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重新參加高考錄取取得其他學校的學歷除外);③具有我省戶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在校生(含新生)或畢業生在我省應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歷的退役大學生。
2.競賽免試計劃。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截止到2025年3月底)獲得下列競賽獎項之一的可報考:①獲得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爭奪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金、銀、銅獎),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金獎);②獲得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原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所有團隊成員、銅獎排名前三的團隊成員。
第五章考試考核
第十條2025年專升本考試由學校本科生院組織。考試大綱見附件2。
第十一條考試科目
注:各學科專業考試科目總分為500分。
第十二條考試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免試生考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競賽獲獎學生均為免試計劃,免文化課考試,但須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相關職業適應性測試。退役大學生榮立三等功及以上榮譽的考生可免于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優先錄取。
第六章錄取
第十四條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及“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第十五條學校對免試計劃錄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4〕54號)相關規定執行,在普通計劃開考前完成。
第十六條普通計劃考生的錄取工作原則上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試院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首次志愿錄取按照招生高校各專業生源數和招生計劃1:1的比例,依據考生總成績(2門統考公共科目、1門專業綜合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對于末位總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規則進行投檔:按大學語文、大學英語、專業綜合科目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位。征集志愿錄取依據考生的兩門統考公共科目成績(不含專業綜合科目成績),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七條脫貧家庭畢業生的錄取,原則上不得高于本專業常規錄取率10個百分點(均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具體錄取時,脫貧家庭畢業生與其他普通考生統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完成后,如該專業的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率沒有達到比例,可通過追加并單列部分計劃錄取脫貧家庭畢業生。
第十八條省考試院進行專升本投檔后,我校將擬錄取考生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學校將在本科生招生官網https://admi.hutb.edu.cn上對擬錄取名單公示7日。
第十九條省教育廳學生處將擬錄取名單與學信網學籍學歷信息進行比對核查后,將達到畢業條件的考生數據交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我校依據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錄取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學籍學歷管理
第二十條我校將于9月底前完成專升本學生報到入學及學籍注冊工作。學生入校后加強錄取資格及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等工作,嚴格審核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確保本科學籍注冊信息與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一致。資格復查不合格、弄虛作假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專升本學生入學后進入普通本科三年級學習,在校學習兩年,不得轉專業和轉學,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其畢業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書實際時間填寫。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
(一)學費。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商務英語專業為4500元/年·人,金融學、保險學、物流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跨境電子商務、旅游管理、市場營銷專業為5000元/年·人。如有新的收費標準,按省發改委批準的新標準執行。
(二)住宿費及空調使用維護費。我校住宿全部實行公寓制管理,公寓內都已配備空調和熱水。住宿費根據不同公寓標準800-1200元/生·年不等,空調使用維護費根據公寓標準50-100元/生·年不等。如有新的收費標準,以寄發的入學須知為準。
(三)教材費。每學年開學時預收,每學年末按實結算。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專升本招生咨詢聯系電話:0731–88689005(本科生院王老師)、0731–88686693(本科生院李老師)、監督舉報受理電話:0731–88689012。
學校網址:https://www.hutb.edu.cn
招生網址:https://admi.hutb.edu.cn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南工商大學本科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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