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
考試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充分保障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認真做好我校 2021 年“專升本”學生的選拔工作,根據省教育廳《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湘教發〔2021〕2 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成立“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升本”工作的組織領導及研究“專升本”工作有關重大事項。
組 長:廖小平副組長:朱道弘 嚴曙光 王忠偉 尹 健成 員:張學文 劉高強 易 錦 李建兵 張先勇羅 忠 何志祥 唐立新 余紹軍 李建安尹少華 劉文金 沈守云 鐘永德 周志宏領導小組下設“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劉高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接收專科學生相關學院成立“專升本”工作小組,學院院長任組長,成員由教學副院長、黨委(總支)副書記、教學秘書組成。
學院“專升本”工作小組報教務處備案。
獨立學院根據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另行成立“專升本”工作領導2小組,有關“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受學校管理和監督。
二、推進“專升本”考試招生模式改革
1.根據全省統一安排,2021 年“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不再實行院校簽約和學校推薦制,全省設立統一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統一下達“專升本”招生計劃,公布招生專業范圍和具體報名辦法,招生錄取數據統一歸口管理。考試錄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
2.學校接收免試推薦錄取學生范圍如下:世界技能大賽、中國技能大賽一類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一、二、三等獎;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銀獎,具體名單以省教育廳確認為準。(2)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榮譽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或畢業當年應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職(專科)畢業生。
3.繼續實施兩類專項計劃。(1)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的錄取比例(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不低于所在專業的錄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專業錄取比例 10 個百分點。(2)做好應征入伍服兵役高職(專科)畢業生退役參加“專升本”考試工作。凡就讀期間應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復學后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 2021屆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或畢業當年應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職(專科)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 2021 年“專升本”相關專業選拔考試,錄取比例不低于 60%。
三、報名條件報名參加我校“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2.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3.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且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能取得畢業證書的 2021 屆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畢業當年應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職(專科)畢業生;學校將在入學報到時,嚴格審查學生的報名資格,如有未達到報考條件的,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四、具體工作安排
(一)招生計劃學校 2021 年“專升本”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數如下:
(二)報名
1.省教育廳將按專業大類設定高職(專科)專業相對應的本科專業。每位報考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可網上填報 1 所本科學校的 1個相同或相近專業。報名期間的前 7 天考生可實時查看報名情況,之后不可查看,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許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機會。
2.3 月 16 日-25 日,符合報名條件且有意愿報考我校的學生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注冊并完成網上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其中,畢業當年應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職(專科)畢業生須于 3 月 1 日-12 日(僅限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專科畢業證書、士兵退役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到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簡稱“就業指導中心”)
現場提交報名資料,就業指導中心初審符合要求的考生自行在網上報名(須標注畢業當年入伍且 2020 年退役)。
3.4 月 10 日前,學校在網上審核所有本校專科學生報名資格并提交確認。
注:具體報名操作細則及要求以省教育廳通知為準。
(三)資格審核認定
1.免試推薦畢業生資格認定。學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標注免試推薦畢業生及免試項目。學校組織本校具有免試推薦資格的專科畢業生填寫《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免試推薦審查表》(見附件 1),并經學校初審公示 7 天無異議后,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牽頭審核。未通過免試推薦資格認定的學生仍可參加“專升本”招生考試(報考學校不變)。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資格認定。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標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學校初審本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專科5畢業生名單(省內、省外生源分開統計)并公示 7 天無異議后,將加蓋公章的匯總名單報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復核確認(省外生源以學校審核確認名單為準,學校審核省外生源時,須查驗由縣級扶貧部門出具的建檔立卡身份證明)。
3.應征入伍退役畢業生資格認定。此類考生中的應屆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標注“應征入伍退役應屆畢業生”。學校對本校就讀期間應征入伍退役應屆畢業生名單進行初審并公示 7 天無異議后,將匯總名單(加蓋公章)和學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隊下發的嘉獎令(通令)、個人記功登記(報告)表等復印件(學校加蓋公章,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報省教育廳學生處。省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對畢業當年應征入伍且 2020 年退役畢業生名單進行初審后,將相關材料匯總報學生處,學生處會同省兵役部門審核確認。
上述三類資格認定學生名單于 4 月 10 日前提交省教育廳相關處室審核。省教育廳將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公示。
(四)選拔考試與錄取1.6 月 1 日前,學校完成所有組考工作。
(1)“專升本”的命題和考務工作按照《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自命題和考務工作指南》的要求進行。
教務處具體負責組織選拔考試相關工作。
(2)考試科目 3 門:英語、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各 1 門。所有6考試均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各專業考試科目如下,相關考試大綱見附件 2。
(3)考試時間:初定于 2021 年 5 月中下旬(其中 1 天),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確定具體考試時間,通過學校官網或“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另行發布。
(4)考試地點:通過學校官網或“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另行發布。
2.學校在公布的招生計劃范圍內分專業按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某專業實際參考人數小于或等于計劃數時,該專業的錄取率由學校自主確定,原則上參照本校其他專業平均錄取率科學合理地確定。
錄取具有免試推薦資格和應征入伍退役高職(專科)畢業生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具有免試推薦資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屆畢業7生、應征入伍退役高職(專科)畢業生以及出現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等情況需要追加計劃的,學校將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經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確認后,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追加計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考試成績在公布計劃范圍內錄取的,不占用追加計劃,但納入學校該專業錄取比例的計算基數。
3.6 月 15 日前,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在學校官網進行公示(不少于 7 天),公示無異議后,將錄取注冊備案名單(含免試推薦)加蓋學校公章,報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
4.6 月 30 日前,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不予以錄取。省教育廳對學校上報的錄取注冊備案名單進行比對核查,核查后將比對情況反饋學校。學校對核查無誤的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學籍管理
1.學校按有關規定給本校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發放專科畢業證書,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專科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被我校錄取學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報到入學。我校將于 9 月 30 日前完成“專升本”學生的學籍注冊工作,逾期不再辦理入學和注冊手續,注冊時學校將按要求嚴格審核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確保本科學籍注冊信息與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一致。
2.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本校有關規定對“專升本”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專升本”學生直接進入普通本科三年級學習,入校后不得轉專業和轉學,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普通本科。
在學校學習兩年(本科學制為五年的專業學習三年),修完本科教學8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 號)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
3.學校負責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整理好本校被錄取“專升本”學生的個人檔案,及時做好與其錄取本科學校的檔案移交等工作。
五、工作原則和要求
1.“專升本”的推薦、考試和選拔等工作按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全程公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專升本”工作監督管理機制,全程參與監督,確保“專升本”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對于工作中的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解決,對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搞變通、打折扣的行為,重點整治,堅決糾正,對違規操作或徇私舞弊者嚴肅追責問責。
2.學校“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以及相關學院要切實履行好本單位職責,健全完善“專升本”考試招生各項制度,特別是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要求。后勤管理處和保衛處要協調做好考試樓棟的衛生消毒、疫情防控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須提前一天完成考試樓棟(樹人樓)的衛生消毒和封閉管理,并完成考試期間學生出入考試樓棟和考場體溫檢測等疫情防控演練。信息中心要做好考場多媒體設施維護和考試監控等相關工作。
3.學校加強對獨立學院(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專升本”
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學校“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獨立學院“專9升本”工作有關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審定;學校“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其相關工作進行指導。招生就業處負責監督獨立學院“專升本”有關招生計劃執行和調整等方面的工作;教務處負責獨立學院“專升本”工作的整體培訓、有關具體政策解讀,并主要監管各環節重要信息發布和錄取結果等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對獨立學院“專升本”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獨立學院要進一步壓實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工作和紀律的要求,在組考、考試安全、錄取、信息發布等重點環節將工作要求落實落細。要在“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全程主動和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和報告,并接受管理和監督,一些重要信息和結果未經學校同意后,不得自行發布或公布;考試安全等工作要主動接受教務處的指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涉及錄取結果等重要事項和工作需報學校“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學校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確保 2021 年“專升本”各項工作落實落細,按要求推進完成各項工作。
六、考試招生咨詢及監督電話咨詢電話:學校教務處 0731-85623134監督電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 0731-856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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