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劃與考試科目
(一)招生專業(yè):行政管理
(二)招生人數(shù):30人
(三)考試科目:科目一:英語(《大學英語3》),科目二:專業(yè)基礎(chǔ)課(《管理學原理》),科目三:專業(yè)課(《公共管理學》)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并上報省教育廳。2021年2月6日前將工作方案上報省教育廳,然后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公布招生計劃。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對擬報名學生進行資格認定。(2021年3月16-25日,符合報名條件且有意愿的學生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注冊并完成網(wǎng)上報名。4 月 10 日前,高職(專科)學校在網(wǎng)上審核所有學生報名資格并提交上述省廳平臺確認、公示。)
(二)選拔考試。初定2021年5月15日-16日在校內(nèi)標準化考場組織選拔考試,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方式,每門課程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各專業(yè)考試科目大綱可登錄湖南警察學院教務(wù)處網(wǎng)站查閱。)
(三)錄取。6月15日前,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校園網(wǎng)進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將錄取冊備案名單(含面試推薦)加蓋學院公章,報省教育廳。6月30日前,省教育廳核查將學校上報的錄取注冊備案名單與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籍學歷管理平臺的學生學籍學歷信息進行比對核查,核查后將比對情況反饋學校。我院對核查無誤的學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四)報到入學。“專升本”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入學,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學校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對“專升本”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學院在9 月 30 日前完成他們的學籍注冊工作,逾期不得再辦理入學和注冊手續(xù),注冊時學院必須嚴格審核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確保本科學籍注冊信息與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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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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