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1>的通知》(湘教發〔2021〕2 號)文件精神,充分保障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科學選拔人才,穩步推進“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特制定 2021 年我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略)
二、嚴格規范“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程序
1. 招生計劃下達。根據學校總體工作要求及自身辦學條件,申報招生計劃。根據辦學條件等因素,我校本部招生計劃總量為 200人,各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 1,并于 3 月 15 日前統一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上公布。
2. 報名。
(1) 報名范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2021 年 6 月 30 日前能取得畢業證書的 2021 屆湖南省屬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畢業當年應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湖南省屬高職(專科)畢業生。
(2) 網上報名。3 月 16-25 日,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登錄“ 湖南 省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專 升 本 信 息 管 理 平 臺 ”( 網址 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注冊并完成網上報名。
3. 報名資格審查
(1)4 月 10 日前,高職(專科)學校在網上審核所有學生報名資格并提交確認。
(2) 免試推薦畢業生資格認定。學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標注免 試推薦畢業生及免試項目。高職(專科)學校組織具有免試推薦資格的畢業生填寫《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免試推薦審查表》,并經高職(專科)初審公示 7 天無異議后,報湖南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牽頭審核。未通過免試推薦資格認定的學生仍可參加“專升本”招生考試。
(3)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資格認定。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標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高職(專科)學校初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名單(省內、省外生源分開統計)并公示 7 天無異議后,將加蓋公章的匯總名單報湖南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復核確認。
(4) 應征入伍退役畢業生資格認定。此類考生中的應屆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標注“應征入伍退役應屆畢業生”。高職(專科) 學校對就讀期間應征入伍退役應屆畢業生名單進行初審并公示 7 天無異議后,將匯總名單(加蓋公章)和學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隊下發的嘉獎令(通令)、個人記功登記(報告)表等復印件(學校加蓋公章,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報湖南省教育廳學生處。省就業指導中心對畢業當年應征入伍且 2020 年退役畢業生名單進行初審后,將相關材料匯總報教育廳學生處。省教育廳學生處會同省兵役部門審核確認。
上述(2)(3)(4)三類資格認定學生名單須于 4 月 10 日前提交省教育廳相關處室審核。湖南省教育廳將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公示。
4. 組織選拔考試
根據經省教育廳審核確認有報名資格的學生名單,由我校統一組織選拔考試。考試科目為三門;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見附件 1。每門考試科目滿分為 100 分,三門總分 300 分。“專升本”選拔考試擬定于 5 月 22 日-5 月 30 日進行,具體時間及考試方案將在我校教務處網站公布。
5. 錄取
(1) 錄取比例:當某專業實際參考人數大于或等于計劃數 3 倍時,在分專業招生計劃范圍內分專業按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某專業實際參考人數小于 3 倍計劃數時,該專業的錄取率不高于 50%,未錄滿的計劃不調劑到其它專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和應征入伍服兵役高職(專科)畢業生錄取比例不低于60%。
具有免試推薦資格和應征入伍退役高職(專科)畢業生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具有免試推薦資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退役高職(專科)畢業生以及出現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等情況需要追加計劃的,學校將向湖南省教育廳提出追加計劃申請。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考試成績在公布計劃范圍內錄取的,不占用追加計劃,但納入學校該專業錄取比例的計算基數。
(2) 根據選拔考試成績(含加分),按不超過省教育廳下達的“專升本”計劃數和選拔比例確定預錄取名單。預錄取名單在我校校園網上公示 7 天,無異議后,學校于 6 月 15 日前報省教育廳高教處審核。
(3) 根據由省教育廳核定的錄取名單,我校擬于 7 月 15 日左右向學生發放“專升本”錄取通知書。
三、工作安排
2021 年“專升本”工作安排見下表:
四、嚴格學籍管理.
(1) 高職(專科)學校應按有關規定給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發放專科畢業證書,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專科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學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報到入學。9 月 30 日前完成“ 專升本”學生的學籍注冊工作,逾期不得再辦理入學和注冊手續, 注冊時必須嚴格審核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確保本科學籍注冊信息與專科學歷電子注冊信息一致。因學生自動放棄入學出現的缺額不再辦理補錄。
(2) 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對“專升本”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專升本”學生直接進入普通本科 2019 級學習,入校后不得轉專業和轉學,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普通本科。在本科學校學習兩年(本科學制為五年的專業學習三年),修完“專升本”的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 號)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證書內容須填寫“在本校 ××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學士學位證書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發放。
(3) 專科階段的檔案由高職院校按有關規定整理后統一郵寄到我校檔案館(聯系方式:湖南理工學院東院 2 號綜合樓檔案館, 向老師 0730-8640149)。
(4)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令 41 號)第十一條,學校在學生學籍注冊前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
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身心健康狀況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五、其他事項
1. 加強組織領導。“專升本”工作是一項要求高、涉及面廣、原則性強的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原則。各相關學院要切實加強“專升本”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實施方案,嚴格執行選拔標準,確保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2. 嚴肅工作紀律。“專升本”考試和選拔等工作按照校務公開要求,實行全程公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專升本”工作實行全程監督,確保全面實行“陽光選拔”。對違規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為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紀律或法律責任。
3. 做好疫情防控,確保考試安全。考前 14 天至考試日,考生應每日做好居家健康檢測,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考生居家地從低風險變為中風險的,考前 3 天和考前 7 天做核酸檢測,憑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考試。在考前 14 天內未經我校同意前往中高風險地區的,取消考試資格。
4. 及時通知公告。“專升本”有關信息可在湖南理工學院教務處網站查詢(http://jwc.hnist.cn)。其他未盡事項請向我校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咨詢
以上就是關于“湖南理工學院專升本”的全部內容,考生如果想獲得更多關于湖南專升本常見問題、相關資訊,如考試動態、學士學位,招生簡章、統考動態、院校動態、模擬試題、考試大綱、專升本等相關信息,敬請關注湖南專升本網!

湖南專升本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于我們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
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